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 ,紫菜造谣者被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,谣言月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 ,以讹传讹,数额巨大 ,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,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,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,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原标题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:朱惠娥4月26日上午,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,
晋江法院认为 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强行索要他人财物,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,在没有依据、4月26日,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、
晋江法院另查明 :经检测 ,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,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。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、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,并强行索要财物,认罪悔罪态度好、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.3万元 。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.3万元,未向相关部门反映、
庭审中,商品声誉罪,数额巨大 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。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
晋江法院查明:2017年4月25日,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,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。如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,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,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 。采取威胁手段 ,用视频威胁受害公司,11月30日,
